新泰市汶陽春酒文化博物館
汶博字{2016}021號
新泰市汶陽春酒文化博物館藏品
入藏標準和征集工作流程
根據博物館藏品征集管理要求,制定汶陽春酒文化博物館藏品入藏標準和征集工作流程如下:
一、藏品入藏標準
文物是具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古代遺存。在藏品征集過程中,具體到每一件東西,不一定同時具備以上三方面的價值,但至少具備其中之一。入藏文物應是反映歷代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文化藝術、科學技術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實物。在藏品征集過程中,要注意征集對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對于能填補館藏空白的,對其完整性可降低標準。
二、藏品征集
1、征集的文物或物品應做好原始憑證的記錄、填寫文物或物品征集清單,注明文物或物品征集地點、時間和參與人員,并經參與藏品征集的員工和領導簽字確認。
2、新征集文物或物品的鑒定。藏品征集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向市文物鑒定委員會申請對新征集文物或物品進行鑒定,以確定文物等級、名稱。
3、新征集文物的入藏。新征集文物經市文物部門鑒定后,由藏品保管人員認真核對記錄藏品的數量和現狀,辦理入藏登記手續。入館藏品必須填寫《汶陽春酒文化博物館文物、資料入館憑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原始帳交由總賬存檔,第二聯隨藏品入庫由庫房保管人員保管,第三聯加蓋公章交給移交單位或人員。入館憑證由總賬按年度編填字、第、號。該憑證永久保存。對于不符合入藏標準的物品,由保管人員另行建賬,并將物品放在特定地點存放。
三、藏品征集機構和人員
成立汶陽春酒文化博物館文物征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藏品征集年度計劃的制定,征集對象的信息調查,征集和接收工作。藏品征集工作領導小組,由藏品保管人員及辦公室等相關人員組成,由館長擔任組長。
新泰市汶陽春酒文化博物館